哪些人可以享受特困養老服務補貼?補貼標準是多少?那這次的內容就來跟大家介紹下相關規定,想知道的朋友一起來看看吧。
凡具有本市戶籍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及享受相應的養老服務補貼:
1、城鎮低收入(含低保)和農村低保家庭中失能(含輕度、中度、重度)的;
2、城鎮低收入(含低保)和農村低保家庭中80周歲(含)以上的;
3、重點優撫對象、計生特扶對象、市級及以上勞模、見義勇為稱號獲得者中失能的;
4、中心城區個人收入低于上年度人均退休金水平重度失能的;
5、全市90歲及以上老年人。同時符合特殊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計劃生育特別扶助等相關服務補貼政策條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只享受其中一種補貼,不能重復享受。
符合以上條件的老人通過評估機構進行分值等級評定,根據評定的分值發放100-800元服務補貼,此補貼是居家服務補貼,僅供夠買養老服務項目時給予補貼,不能提現使用,以電子貨幣形式充值到老人“互聯網+居家養老”統分結合平臺個人賬戶或老年人電子錢包中,次月開始享受。對市內戶籍發生異動的老人,在異動發生的次月,按新賬戶充值,原賬戶清零,服務補貼的使用期限以自然年進行核算,一年屆滿未使用完的補貼自動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