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許多人來說,大病保險的報銷流程仍然是一個相對陌生的領域。本文將詳細解析大病保險的起付標準以及報銷流程,幫助您更好地理解并利用這一重要的保障措施。
1、目前,國家規定大病保險起付標準原則上不高于統籌地區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支付比例不低于60%;居民醫保疊加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達到當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
2、針對困難人群,國家持續完善大病保險報銷政策設置,實施精準傾斜。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和返貧致貧人口,大病保險起付標準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并取消最高支付限額。
居民醫保參保人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醫療費用,進入大病保險費用段的,在實現“一站式”結算的地方就可以實現即時結算,自動享受相關待遇,無需專門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