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杰出人才、科研人才、文教人才、衛健人才、法律人才和其他人才可申請附港澳人才簽注,下面小編便為大家帶來2024年上海赴港澳人才簽注政策,一起了解下吧!
1、杰出人才:對上海建設發展作出重大突出貢獻或者急需的頂尖人才
2、科研人才:上海科研機構副高級以上職稱人員
3、文教人才:上海高等院校副高級以上職稱人員
4、衛健人才:上海副高級職稱以上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才及衛生研究人才
5、法律人才:參與在香港或澳門的法律仲裁程序處理內地寫香港或澳門投資爭端的在上海工作的仲裁員、調解員等
6、其他人才:人才、科創主管部門認定的高層次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
1、杰出人才:可申請5年多次簽注
2、科研人才、文教人才、衛健人才:可申請3年多次簽注
3、法律人才、其他人才:可申請1年多次簽注
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停留不超過30天
1、杰出人才:免提交人才證明文件
2、科研、文教、衛健人才:單位在職證明和副高以上職稱證明
3、法律人才:單位在職證明
4、其他人才:單位在職證明、所屬行業領域管理崗位、專業資格等證明
內地居民符合人才簽注申辦條件的,可向本市任一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人才簽注申請。
1、杰出人才
在上海市工作的中國科學院、工程院院士,諾貝爾獎等國際知名獎項、國家級獎項獲得者,在自然科學、社會科學、文化藝術領域取得國際公認重大成果,具有重大影響力的專家學者,國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選者,在世界一流大學、科研機構擔任正教授、正研究員職務人員,世界五百強企業聘雇的科學家,市人才主管部門認定高水平人才,以及對上海市重點發展區域建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人員。
2、科研人才
上海市科研機構副高級以上職稱人員。科研機構包括:國家實驗室及基地、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一帶一路”聯合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中直科研院所、市屬科研院所、市級實驗室及分中心、內地與港澳聯合實驗室市級新型研發機構以及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單位等。
3、文教人才
上海市高等院校副高級以上職稱人員。高等院校包括: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發布的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包含外省區市高校在滬辦學機構)本市高水平大學,以及具有法人資格的內地與港澳、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等。
4、衛健人才
在上海市工作的副高級職稱以上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才及衛生研究人才。主要包括:衛生專業技術人才(醫療類副主任醫師及以上藥學類副主任藥師及以上,護理類副主任護師及以上,技術類副主任技師及以上)衛生研究人才(副研究員及以上)。
5、法律人才
在上海市工作,參與在香港、澳門法律仲裁程序的內地仲裁員,處理內地與香港、內地與澳門投資爭端的內地調解員等法律人才。
6、其他人才
上海市人才主管部門、科技創新主管部門認定的高層次管理和專業技術人才。主要包括世界五百強企業總部及地區總部高級管理人員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與智能制造等產業高端人才重點發展領域、行業聘雇的內地人才和創新創業團隊成員市人才主管部門認定人才,仲裁機構管理人員以及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并在上海連續工作滿3年的人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