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洪山區幼兒園的收費標準還不是特別清楚的家長們,可以來看看具體的收費規定。如遇到不合理的收費情況,可以向市教育局或市發改委反饋。
省級示范幼兒園:600元/生·月
市級示范幼兒園:500元/生·月
一級幼兒園:300元/生·月
二級幼兒園:270元/生·月
三級幼兒園:240元/生·月
說明:
1、寄宿制幼兒園可向自愿在園住宿的幼兒收取住宿費,幼兒園為在園幼兒提供午休不得收取住宿費。幼兒園可向自愿在園就餐的幼兒收取伙食費,伙食費按天計算,按月或學期收取,根據幼兒實際在園就餐天數結算,多退少補,并按月或學期向幼兒家長公布伙食費收支情況。
2、代收費:體檢費、基本醫療保險費、乘車(含校車)費、外出活動費。
1、是否能預收下學期學費(保教費)?
不能。“保教費、住宿費、伙食費可按月或學期收取,不得跨學期預收”。
2、如果幼兒園收取秋游費,家長可以不參加嗎?
可以。秋游費屬于代收費,“全省幼兒園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由幼兒園按照家長自愿與非營利的原則確定收費標準”。
3、如果幼兒園要買繪本、教材,辦興趣班、特色班、延時班等,每個月收取一定的費用,請問合理嗎?
不合理。“對相應幼兒園不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超范圍或幅度定價、變相提高收費標準、開辦或變相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親子班、蒙氏班、課后培訓班等特色教育收費的,違規收取與入園掛鉤的捐資助學費、借讀費、贊助費、建園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費用的,按規定應當公示而未公示收費,或公示內容與規定不符等違法違規行為,由教育治理亂收費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進行查處,并可采取提醒、約談告誡、成本調查等方式共同加強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