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關于公開征求《四川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詳細內容,下面就來看看。
(征求意見稿)
一、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建議。將現行月最低工資標準擬由三個檔次調整為二個檔次,第一檔調整為2330元、第二檔調整為2200元。
二、調整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建議。對應月最低工資標準,將現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擬由三個檔次調整為二個檔次,第一檔調整為23元、第二檔調整為22元。
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三險一金”(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最低工資不包括下列各項: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者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
即使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食宿,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也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調整時間。本次調整擬從2025年1月1日起執行。
(征求意見稿)
據《四川省2024年企業工資指導線(征求意見稿)》,四川省2024年企業貨幣工資增長基準線擬確定為6%,上線擬確定為9%,下線擬確定為3%。
在落實工資指導線要求方面,征求意見稿指出,要認真落實工資集體協商制度,進一步推動企業依法開展集體協商,鞏固擴大工資集體協商覆蓋面。
同時,加強對企業工資分配的指導。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增長的企業,可圍繞基準線安排工資增長;經濟效益增長較快、工資支付能力較強的企業可在上線與基準線之間安排工資增長;經濟效益和支付能力一般的企業可按下線安排工資增長;企業確因生產經營困難、支付能力不足、不能按照工資指導線標準安排職工工資增長的,可低于下線確定工資水平,包括零增長或負增長,但企業支付給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職工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此外,推動有條件的市(州)探索建立行業工資指導線制度,制定發布本地區主要或部分行業的工資指導線,為開展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提供參照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