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通知,從2024年1月1日起將調整增加廣東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增加的養老金將于2024年7月底前發放到位。
2023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1、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加發30元。
2、掛鉤調整
實行“雙掛鉤”。
一是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月標準的1.16%加發;
二是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準增加1元,繳費年限20年以上的,超過20年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準再增加1元。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的增加額少于15元的,按15元加發。
計算公式:繳費年限<15年時,與繳費年限掛鉤的基本養老金月標準增加額=15元;15年≤繳費年限≤20年時,與繳費年限掛鉤的基本養老金月標準增加額=繳費年限×1元;繳費年限>20年時,與繳費年限掛鉤的基本養老金月標準增加額=繳費年限×1元+(繳費年限-20年)×1元。
3、傾斜調整
分兩種情況
一是對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高齡人員分4個年齡檔次加發;
2023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20元;年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30元;年滿90周歲不滿10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60元;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發200元。
二是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在本次調整后如果未達到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