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畢業季,都有一些大學生詢問,自己畢業后醫保該如何銜接?那處理方法武漢市醫療保障局已經幫各位進行了梳理,歡迎收藏、轉發。
直接就業的畢業生,由用人單位辦理正規的用工手續,用人單位應當在每月規定的期限內,到區醫保經辦機構繳納醫療保險費,繳費基數和繳費年度與基本養老保險一致。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職工醫保費由用人單位與職工按比例共同繳納,其中個人部分由單位每月從工資中代扣代繳,用人單位和職工連續參保繳費,按照規定享受職工醫療保險門診、住院等報銷待遇。
我市應屆大學畢業生畢業當年在武漢就業,應隨單位參加職工醫保,繳費次月即可享受職工醫保相關待遇。
考上全日制研究生的學生,原則上參加學籍所在地的城鄉居民醫保,由所在學校統一辦理參保登記,按稅務部門提供的繳費渠道自行繳費。
友情提示:
①學生到外地升學讀書,無需在戶籍地和學籍地分別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原則上保留學籍地參保關系,避免重復參保。
②年滿16周歲的,還可以選擇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所在地職工醫保,靈活就業人員在同一時期只能選擇參加一種基本醫療保險,不能重復參保。
畢業后還未進入企事業單位就業的學生,如在校期間參加了2024年本市城鄉居保,其醫療待遇可以持續享受到2024年12月31日。
如我市畢業的大學生選擇自由職業和創業的,應當及時按照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保,或者在戶籍地、居住證所在地參加城鄉居民醫保,接續基本醫保參保,保障基本醫療需求。(武漢市醫療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