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提問,公司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目前可以享受哪些減免增值稅政策優惠?公司2024年二季度銷售收入低于30萬元,應當如何填寫申報表?詳細規定,一起了解看看。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9號)文件規定: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第七條規定,你公司二季度合計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應將免稅銷售額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第10欄“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如為個體工商戶,應填寫在第11欄“未達起征點銷售額”)。
如果沒有其他免稅項目,則無需填報《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3號)文件規定,本辦法所稱年應稅銷售額,是指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或四個季度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以下簡稱"應稅行為")有扣除項目的納稅人,其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按未扣除之前的銷售額計算。納稅人偶然發生的銷售無形資產、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不計入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