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房地產市場的不斷發展和政策的持續調整,廣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也在適時更新,以更好地滿足市民的住房需求。以下是對2024年廣州公積金貸款條件及額度的詳細介紹,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一)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大陸居民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證;臺港澳同胞具有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臺港澳居民居住證;享有中國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具有護照和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
2、申請貸款時,申請人的繳存情況應滿足以下條件:
(1)繳存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含)以上;異地繳存時間以及退役軍人在軍隊繳存時間可以和本市繳存時間合并計算;
(2)符合本市人才購房政策且持廣州市、區人才綠卡或人才綠卡副證的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享有本市戶籍繳存職工待遇;
3、具備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登記部門所確認的購房合同或協議,并能辦理抵押或保證擔保手續;
4、按規定支付購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信用良好,擁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優先用于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不予貸款情形
1、所購住房建筑結構為磚木結構、混合結構的;
2、所購房屋用途為別墅或非居住用房的;
3、所購住房為獨立成棟住宅的;
4、僅購買住房部分產權份額的(共有產權住房除外);
5、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6、申請人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
7、申請人已使用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8、申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單筆貸款近5年累計逾期6期(含)以上;
(2)單張貸記卡近2年累計逾期6期(含)以上;
(3)貸記卡狀態為呆賬、凍結或止付;
(4)貸款被劃分為次級、可疑或損失類;
(5)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三)限制貸款情形
1、對以欺騙手段或提供虛假資料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自申請之日起5年內不得貸款;
2、對以欺騙手段或提供虛假資料提取了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或騙取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其全額退款5年后方可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四)溫馨提醒
1、港澳臺同胞及享有中國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屬于非本市戶籍人員。
2、從繳存單位離職并設立靈活就業人員賬戶的靈活就業人員,若其在原單位的繳存記錄和靈活就業的繳存記錄是連續的,不存在斷繳、補繳的情況,申請貸款時,其單位繳存記錄計入連續繳存時間。
3、公積金賬戶有銷戶后重新開戶情形的,除因合并銷戶、外部轉出銷戶可合并計算銷戶前的繳存記錄外,其余情形不可合并計算銷戶前的繳存記錄,連續繳存時間自重新開戶起計算。
4、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借款人應至少繳存公積金到貸款前兩個月。
5、借款人從申請公積金貸款至發放貸款期間,繳存賬戶狀態應保持正常繳存狀態,且按照有關規定逐月、連續繳存。
6、單位繳存職工一年內如因工作調動出現不超過三個月份(含)的未連續繳存記錄,由單位提供證明后,可視為連續繳存。單位出具的補繳證明應包括職工姓名、證件號碼、入職時間、補繳原因等要素,并承諾今后按時匯繳,并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部門章。
7、已辦理轉移登記(即交易過戶)的二手樓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根據公積金貸款流程,借款人辦理相關的轉移登記、抵押登記手續,需在公積金中心對借款人的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同意之后,否則公積金中心不受理此類貸款申請。
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應同時符合下列限額標準
1、不高于按照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計算的貸款額度
單位繳存職工的計算公式為:賬戶余額×8+月繳存額×到退休年齡月數
2、不高于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1)一人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70萬元
(2)兩人或兩人以上購買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額度為每個申請人的貸款額度之和,最高額度為120萬元。
(3)所購住房為新建一星級綠色建筑或新建裝配式建筑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可上浮10%,即一人貸款的最高額度為77萬元,兩人或兩人以上一起貸款的最高額度為132萬元。
(4)所購住房為新建二星及以上星級綠色建筑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可上浮20%,即一人貸款的最高額度為84萬元,兩人或兩人以上一起貸款的最高額度為144萬元。
(5)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個子女未成年)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上浮30%,即一人貸款的最高額度為91萬元,兩人或兩人以上一起貸款的最高額度為156萬元。
注意事項:申請人同時符合我市多種可上浮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為上限,上浮額度不重復累加計算。
3、不高于購房總價款×(1-最低首付比例)
所購住房為一手房的,購房總價款以房屋買賣網簽合同價款為準;所購住房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產權住房的購房總價款以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總價款為準,其它住房的購房總價款以房屋買賣網簽合同價款與房屋核查(評估)價中的較低者為準。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規定執行,如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調整的,以最新政策為準:
(1)對購買我市首套住房的購房人家庭,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
(2)對無住房貸款(含商業性住房貸款和公積金貸款,下同)記錄或住房貸款記錄已結清,且在我市擁有1套住房的購房人家庭,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3)對有未結清住房貸款記錄且在我市擁有1套住房的購房人家庭,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40%。
4、根據貸款額度計算得出的每月住房公積金貸款還貸額不超過申請人家庭收入的50%
繳存職工收入按以下標準認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未達本市當時繳存基數上限的,其個人收入以繳存基數為準;繳存基數達上限的,其個人收入以其繳存基數和工資兩者之間的較高值為準,工資以繳存職工在公積金中心登記的數額為準。
1、家庭名下住房套數以我市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供的《廣州市自然人不動產(土地、房屋類)信息查詢結果》顯示家庭(含所有家庭成員)已擁有住房套數核算。上述信息如可通過信息共享獲取的,無需申請人提交。
備注:不動產登記機關出具的《廣州市自然人不動產(土地、房屋類)信息查詢結果》中,所有未注銷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宅基地、集體土地所有權住房等查房產情況顯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納入家庭住房套數計算范圍。
2、購房人不屬于同一個家庭的,住房套數按購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住房套數多的一方的套數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