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武漢高校畢業生最新的落戶政策已經整理完畢。計劃辦理落戶的同學,可以詳細了解。如果有問題,歡迎撥打各區受理部門的電話進行詢問。
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經教育部認證)畢業生、年齡不滿45周歲(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不受年齡限制),可憑畢業證申請登記為武漢市常住戶口,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可隨遷申請落戶。
1、填寫《申報戶口登記表(學生落戶登記類)》(可在“湖北公安政務服務平臺”微信公眾號下載或到分局戶籍窗口領取,需本人手寫簽名);
2、畢業證和學歷證明(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認證留學回國人員學歷或學位認證書”,畢業證丟失的,由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信網登錄賬號供民警核查學籍信息);
3、居民戶口簿和居住憑證(在自有房屋落戶的,提供自有房屋權屬憑證及關系憑證,該自有房屋已立戶的,需提供《居民戶口簿》,未立戶的需房主書面同意;在單位集體戶或在單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區公共戶落戶的,需提供單位證明;在租住房屋所在地的社區公共戶落戶的,需提供租賃房屋協議;在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區公共戶落戶的,需提供房主書面借住證明);
4、配偶及子女隨遷的,需提供關系憑證;未成年子女隨遷的還需提供父母結婚證或離婚證,若父母離婚的,需提供撫養協議書,父母雙方同意子女遷移戶口的書面同意書。
5、本人及16周歲以上隨遷人員,未辦理過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或現場采集照片。
1、窗口受理:
(1)申請提交材料。申請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向落戶地的區政務服務中心公安戶籍窗口或戶政辦證中心窗口申請。
(2)受理核發證件。戶籍窗口民警審查,材料準確齊全現場開具《準予遷入證明》或《批準入戶通知單》(含非本市戶籍應屆畢業生手持《戶口遷移證》的)。
(3)辦理入戶歸檔。申請人持《準予遷入證》和《戶口遷移證》或《批準入戶通知書》,到落戶地派出所戶籍窗口或戶政辦證中心辦理落戶手續,打印戶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記表》。
2、網上受理:
(1)上傳提交材料。申請人通過“湖北公安政務服務平臺”微信公眾號,按照提示拍照或掃描上傳落戶需提交材料。
(2)網上受理審核。分局對網上申請進行審核,自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審核通過的,于2個工作日內開具《準予遷入證明》或《批準入戶通知書》,根據申請人選擇的郵政快遞寄送或現場領取方式予以核發(省內戶籍人員核發電子證件,當事人可不用領取)。
(3)辦理入戶歸檔。申請人持申報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戶口遷移證》和《準予遷入證明》或《批準入戶通知書》,到落戶地派出所戶籍窗口或戶政辦證中心辦理入戶歸檔手續,派出所審核落戶所需材料原件,準確無誤的,打印戶口簿,在社區公共戶落戶的打印《常住人口登記表》;發現弄虛作假的,不予辦理并依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