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目前已經發布關于軍山街涼亭村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市民朋友想了解的話,可以來看看具體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現擬定其中0.2423公頃集體土地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圍:軍山街涼亭村(詳見附圖)。
二、征收目的:該項目屬于政府組織實施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征收目的為公共利益需要。已納入年度計劃,在城鎮開發邊界內,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符合城鄉規劃。
三、征收土地現狀:總面積0.2423公頃。
四、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
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湖北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鄂政發〔2023〕16號)文件規定,被征地區域的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為88.5萬元/公頃,合計數額為21.4436萬元。
五、關于擬征收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
按照《武漢市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辦法》(市政府令第317號)要求執行。經調查,被征地范圍集體土地上無房屋拆遷,無需補償安置。
六、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
經蔡甸區人民政府組織調查,擬征地集體經濟組織鑒證,擬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魚苗的種類、數量已調查,結果以《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確認表》為準,補償金額依簽訂協議確定。
七、農業人口的具體安置途徑
根據蔡甸區軍山街道涼亭村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均為村集體所有,不涉及其他權利人,具體安置途徑為貨幣安置。
八、其他有關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按下列規定執行:
1、《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湖北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鄂政發〔2023〕16號)
2、《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武漢市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武政規[2022]3號)
3、《武漢市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辦法》(市政府令第317號)
4、《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武漢市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武政規[2015]1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