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成都住建發布關于全市即將開展住房“以舊換新”工作的通知。具體情況,可以通過下文進行了解。
1、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參與新房、存量房交易聯動,對“以舊換新”的購房人按照市場化原則予以形式多樣的激勵或補貼。
2、市房地產行業協會搭建住房“換新購”平臺,建立線上線下聯動機制,發布參與企業、機構及項目等信息,暢通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購房人等主體信息溝通和交流合作渠道,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給予購房人延長認購期3個月等“放心買”服務,倡議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共同分擔住房“以舊換新”交易費用。
3、支持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采取多元化方式進行拆遷安置,鼓勵通過“房票”形式推動住房“以舊換新”。
4、支持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在2024年12月31日前,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個月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后12個月內出售原自有住房的購房人,通過給予財政補貼(包括定額補貼、全部或部分契稅補貼、增值稅補貼)、發放消費券等形式鼓勵住房“以舊換新”,具體標準、執行時間由各區(市)縣自行確定。
5、對于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個月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可認定為首套房。支持商業銀行按認定的客戶住房套數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6、在2024年12月31日前,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個月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雙繳存人家庭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90萬元,單繳存人家庭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50萬元。
7、推進存量房交易資金跨銀行、封閉式監管,進一步暢通二手住房交易“帶押過戶”。
本通知自2024年8月16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