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發布《關于優化我市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新政策從2024年9月1日開始施行,有效期2年。
《武漢市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與《武漢市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規定的按照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和日均繳存余額綜合確定的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靈活就業人員日均繳存余額×10倍×繳存系數”,現調整為“靈活就業人員日均繳存余額×20倍×繳存系數”。其中,繳存系數調整為:
《辦法》《細則》規定的購房貸款類型為“靈活就業人員在武漢市購買首套住房時,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套住房的認定按照武漢公積金中心公布的認定標準執行”,現調整為“靈活就業人員在武漢市購買首套或第二套住房時,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套和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按照武漢公積金中心公布的認定標準執行”。
《辦法》《細則》規定“武漢公積金中心不受理靈活就業人員的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現調整為“武漢市靈活就業人員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政策參照武漢市單位職工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