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廣州市將施行新的公交基礎票價政策。此前有關部門已發布《關于優化調整我市公共汽車電車基礎票價的通知》,詳情馬上來看看。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城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實施意見》(粵府〔2013〕120號)、《廣東省定價目錄(2022年版)》,為多措并舉促進我市公共汽車電車(以下簡稱“公交”)行業穩定發展,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將優化調整我市公交基礎票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適用對象為市本級定價權限的公交線路,即市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南沙區(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南沙新區片區(以下簡稱“自貿區南沙片區”)除外)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法定程序批準經營的公交客運編碼線路(不含定制公交等特殊線路)。
二、我市公交線路基礎票價分三種類型,分別為:日班車線路、夜班車線路、快車線路。
(一)日班車線路:全程營運里程20公里(含)以下的,票價2元;全程營運里程20公里以上的,票價3元。其中,日班車中的BRT線路執行一票制,票價為2元。
(二)夜班車線路:全程營運里程21.49公里(含)以下的,票價3元;全程營運里程21.49公里以上的,票價4元。
(三)快車線路:全程營運里程乘以0.283元/公里,按四舍五入取整確定票價。
三、對單向環線公交線路,按全程營運里程的一半確定基礎票價標準;對雙向環線公交線路,按全程營運里程確定基礎票價標準。
四、對途經收費道路或橋梁的公交線路,向乘車經過路橋收費站的乘客加收1元;對未乘車經過路橋收費站的乘客,不加收。
五、城市公共汽車電車線路運營企業(以下簡稱“公交企業”)負責向社會公布線路全程營運里程,按照線路全程營運里程對應確定基礎票價標準。
對存在糾紛需核定線路全程營運里程的,由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核定并出具核定結果,公交企業根據核定結果確定公交線路基礎票價標準。
六、本通知實施后,新增的旅游觀光線路、旅游線路、商務專線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公交企業依法自主定價。存量的按公交客運編碼的旅游線路(旅游觀光線路)、商務專線,沿用本通知實施前的票價標準。
七、公交企業要加強對公交基礎票價政策的解釋說明,嚴格遵守明碼標價有關規定;新制定或者調整公交基礎票價標準的,實施前應抄報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
八、花都區、番禺區、從化區、增城區屬地管理的公交線路票價機制由所在區人民政府負責制定。
自貿區南沙片區范圍內的公交線路票價機制由自貿區南沙片區管委會負責制定。除自貿區南沙片區范圍外,其余南沙區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法定程序批準經營的公交客運編碼線路的基礎票價,適用本通知。
九、本通知自2024年9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此前公交基礎票價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