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江夏區發布了鄂籍人才回流補貼政策的相關內容。那具體申請條件、所需材料和申請流程等重點信息,一起了解看看吧。
1、申請人回鄂前須有國內外一線和新一線城市工作經歷。
2、申請人為湖北省戶籍,在本措施發布后來夏工作并滿6個月,推薦單位需為在江夏區工商注冊登記的獨立法人企業(措施發布時間:2024年3月29日)。
3、申請人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①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和博士學位;
②擔任過世界500強、中國500強、民營企業500強、主板上市公司、大型央企的核心經營管理人才(總部及二級子公司副總經理及以上);
③擔任過世界500強、中國500強、民營企業500強、主板上市公司、大型央企的首席專家、首席工程師、首席技術官(總部及二級子公司技術部門負責人及以上)。
1、獎勵標準:每人5萬元。
2、撥付對象:回流補貼撥付對象為人才本人。
3、撥付方式:第一年1萬,后兩年每年2萬,申請人需每年向受理單位提交申請,匯報工作成果及進展,并經所在單位和街道(辦事處、管委會)蓋章,資金撥付與成果提交掛鉤。
1、《江夏區鄂籍人才回流補貼申請表》;
2、申報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申請人的戶口本和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4、申請人近2年在國內外一線和新一線城市工作的證明材料;
5、申請人與江夏區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6、申請人在夏近6個月及以上的社會保險參保證明或個稅繳納證明。
7、申請人的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任職相關證明材料。
如申請人為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和博士學位的,需提供本人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如為國(境)外取得的學歷,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如申請人擔任過世界500強、中國500強、民營企業500強、主板上市公司、大型央企的核心經營管理人才(總部及二級子公司副總經理及以上),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如申請人擔任過世界500強、中國500強、民營企業500強、主板上市公司、大型央企的首席專家、首席工程師、首席技術官(總部及二級子公司技術部門負責人及以上),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填寫申請。申請人填寫《江夏區鄂籍人才回流補貼申請表》,并提供相關申請資料,由所在單位進行蓋章確認。
2、材料初審。申請人自行提交至所在單位的所在街道(辦事處、管委會),街道(辦事處、管委會)3個工作日內對人才和企業的信息、屬地、在崗情況等進行真實性核驗。核驗通過蓋章確認后報區人社局初審,區人社局受理后,3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報送聯合評審會。
3、受理評審。受理部門組織區委組織部、區財政局、區科經局、區教育局等部門進行聯合評審,根據人才提供的信息材料、業績水平等確定評審通過名單。
4、公示撥付。受理部門根椐審核評審結果在江夏區人民政府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由受理部門與入選人才簽訂補貼協議,并向區委人才辦報備簽字后,由區財政局根據相關規定進行資金撥付。
集中受理時間: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31日
受理單位名稱:江夏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辦理地址:江夏區市民之家3樓A15窗口
咨詢電話:027-87015583
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