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最新版《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鐵路旅客運輸規程》正式發布。那有關火車票改簽、報銷憑證條款等服務的最新規定,一起了解看看吧。
1、將2023版《國鐵集團客規》“火車票在開車前48小時以上,可以改簽預售期內任意車次,開車前不足48小時以及開車后,僅可改簽乘車日24時之前列車”改為2024版《國鐵集團客規》“旅客在開車前和開車后當日均可改簽預售期內車票”。
2、原改簽范圍內“開車前48小時以上的”“開車前不足48小時以及開車后,改簽乘車日期之前(含當日)車票”仍不收取改簽費,新增改簽乘車日期之后車票的,根據辦理時間梯次核收改簽費,即開車前24小時以上、不足48小時辦理的,核收5%改簽費;開車前不足24小時辦理的,核收15%改簽費;開車后辦理的,核收40%改簽費。
此項措施已于2024年1月15日起實施。
2023版《國鐵集團客規》對購票、退票報銷憑證做出了規定,購票報銷憑證可通過車站售票窗口、自動售票機開具,退票費報銷憑證可通過車站售票窗口開具。
2024版《國鐵集團客規》規范了“報銷憑證”定義,統一了憑證式樣,增加了改簽服務報銷憑證相關內容,明確旅客在購票、改簽、退票后均可通過車站售票窗口、自動售票機獲取報銷憑證,報銷憑證僅可開具一次、不能重復開具。
2024版《國鐵集團客規》進一步完善了聯程車票概念,以聯程車票的方式為旅客一次出行的出發地與目的地間提供更多購票選項,考慮到按照列車運行規律,聯程車票可在24小時內完成接續換乘,將接續時間明確為不超過24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