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海發改委最新消息,鼓勵有意愿的居民利用存量居住建筑屋頂建設戶用光伏,推進實施多產權存量居住建筑光伏試點。
落實《上海市能源電力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滬發改能源〔2022〕164號)、《關于推進本市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的實施意見》(滬建建材聯〔2022〕679號)、《關于促進新建居住建筑光伏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滬發改規范〔2023〕15號)等文件要求,推動各領域“光伏+”建設。五個新城所在區發展改革委和臨港新片區管委會結合新城城市更新、工業區轉型和構建筑物建設,全面推進新城“光伏+”開發。鼓勵有意愿的居民利用存量居住建筑屋頂建設戶用光伏,推進實施多產權存量居住建筑光伏試點。請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支持,指導國有企業重點挖潛工業建筑、公共建筑、工業園區、水廠等構建筑物場址資源,開展“光伏+”項目建設。
加快陸上風電、光伏電站項目建設。本年度各區擬實施的陸上風電規模24.841萬千瓦、光伏電站規模48.896千瓦,經上海市電力公司評估可全額保障性消納,全部納入2024年度陸上風電、光伏電站開發建設方案。各區要加強對開發企業的督促和指導,加快推進納入建設方案項目建設,電網企業應及時辦理電網接入手續;力爭陸上風電2025年6月前核準,光伏電站2025年6月前開工,在建項目盡快并網發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