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武漢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申請辦理不動產權證書時認定為家庭首套住房的,按契稅實繳額度給予全額補助優惠,認定為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按契稅實繳額度給予50%補助優惠。
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武漢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申請辦理不動產權證書時認定為家庭首套住房的,按契稅實繳額度給予全額補助優惠,認定為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按契稅實繳額度給予50%補助優惠。全面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滿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
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我市新購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時按家庭首套住房認定,新購的第二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時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