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崗位補貼對象是誰?政策內容如何規定?如果補貼期滿后還未找到工作怎么辦?想了解答案,就別錯過下文啦。
就業困難人員。
一般是指因身體狀況、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以及連續失業一定時間仍未能實現就業的人員。
就業困難人員的具體范圍,由各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規定。
就業困難人員如何認定
就業困難人員的認定由本人向戶籍地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平臺)提出申請。
經過初審、公示等程序,縣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審核認定。
具體范圍和詳細申請流程,可咨詢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對公益性崗位安置的就業困難人員給予崗位補貼。
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時年齡為準)。
公益性崗位補貼期滿后仍難以通過其他渠道實現就業的大齡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中的就業困難人員、重度殘疾人等,可再次按程序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安置,補貼期限重新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