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廣州入戶分為引進人才入戶、積分制入戶、政策性入戶、投資納稅入戶、安居樂業入戶五個類別,下面小編便為大家帶來2025年廣州入戶條件最新政策,趕緊了解下吧!
(一)計劃指導類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申請將戶籍遷入我市,使用計劃指導類指標辦理:
1、經我市評定或審核確認的高層次人才。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博士學位,年齡在55周歲及以下,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年齡在50周歲及以下,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或具有非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及學士學位,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具有國內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學歷,或從全日制技師學院高級工班以上畢業,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 1 年。
3、具有高級職稱,年齡在55周歲及以下,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具有中級職稱,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
4、具有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準入類或水平評價類中級及以上級別),年齡在 40 周歲及以下,獲得證書或考核認定后,在本市從事與職業資格對應的工作且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半年;
5、持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具有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高級技師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技師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高級工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獲得證書或考核認定后,在本市從事與職業資格對應的工作且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半年。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可根據情況適時調整引進人才入戶條件。
(二)總量控制類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情形,可申請將戶籍遷入我市,使用總量控制類指標辦理:
1、由于用人單位整體遷入和重大項目建設等原因,經省、市政府同意,明確予以引進的。
2、省直及中央駐穗用人單位需特殊引進的。
3、本市相關用人單位需特殊引進的。
(一)計劃指導類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將戶籍遷入我市,使用計劃指導類指標辦理:
1、持本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
2、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或創業,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
3、年齡在 50 周歲及以下;
4、入戶總積分達到入戶分數線。
(二)總量控制類
年齡在50周歲及以下,在我市相關用人單位工作滿3年,具有特殊技能、從事特殊艱苦行業的一線從業人員,由行業主管部門結合下達的總量控制類指標數遴選確定并公示擬入戶人員名單。
(一)投靠配偶入戶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投靠配偶人員,可申請將戶籍遷入我市,使用計劃指導類指標辦理:
1、配偶有本市戶籍,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夫妻登記結婚滿 2 年;
(2)男方年齡超過 60 周歲且女方年齡超過 55 周歲登記結婚;
(3)夫妻一方為博士、博士后或經我市評定或審核確認的高層次人才。
2、符合隨軍條件,配偶為駐穗部隊的現役軍人。
(二)投靠子女入戶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員,可申請將戶籍遷入我市,使用計劃指導類指標辦理:
1、男性年齡超過60周歲或女性年齡超過55周歲,夫妻一方具有原本市戶籍或是喪偶人員,有子女具有本市戶籍。
2、男性年齡超過60周歲或女性年齡超過55周歲,持本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3年,且有子女具有本市戶籍連續滿5年。
3、有子女具有本市戶籍的離休干部。
其中一方達到投靠子女條件的人員,其配偶符合我市投靠配偶的登記結婚年限的,準予其配偶一并遷入本市戶籍。
(三)投靠父母入戶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投靠父母人員,可申請將戶籍遷入我市,使用計劃指導類指標辦理:
1、父母親一方或雙方具有本市戶籍的未成年子女。屬隨繼父(母)入戶的,其母(父)與繼父(母)應結婚滿 2 年。
2、父母親是在本市服役的駐穗部隊現役軍人,申請人符合隨軍條件。
3、父親年齡達到 60 周歲且母親年齡達到 55 周歲,父母親一方或雙方具有本市戶籍。
(四)在校大學生入戶條件
經省或市招生部門辦理錄取手續,在我市行政轄區內的普通高等學校、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學校招收的屬于全日制普通學歷教育的非本市戶籍學生,可在新生入學第二學期開學后的第1個月前申請將戶籍遷入學校的學生集體戶口,使用計劃指導類指標辦理。
(五)安置入戶條件
安置入戶類人員遷入我市,按照國務院、廣東省和廣州市政府及軍隊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使用計劃指導類指標辦理:
1、軍隊離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省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下達接收安置計劃,完成接收手續,準予其本人及隨遷家屬遷入本市戶籍。
2、轉業軍官。符合國家、省、市相關規定的軍隊轉業干部,完成接收安置手續,準予其本人及隨調隨遷家屬遷入本市戶籍。
3、逐月領取退役金退役軍人。符合國家、省、市相關規定的逐月領取退役金退役軍人,完成接收安置手續,準予其本人及隨調隨遷家屬遷入本市戶籍。
4、軍隊復員干部。符合國家、省、市相關規定的軍隊復員干部,完成接收安置手續,準予其遷入本市戶籍。
5、軍隊易地安置退役士兵。符合國家、省、市相關規定的軍隊易地安置退役士兵,完成接收安置手續,準予其遷入本市戶籍。
6、軍隊易地安置無軍籍職工、文職人員。省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下達接收安置計劃,本市已辦理接收手續的軍隊易地安置無軍籍職工、文職人員,準予其遷入本市戶籍。
7、符合我市相關規定的駐穗部隊優秀退役士兵,準予其遷入本市戶籍。
8、符合我市相關規定的其他安置類入戶人員,準予其遷入本市戶籍。
(六)收養入戶條件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收養家庭,被收養人可申請將戶籍遷入我市,使用計劃指導類指標辦理
1、收養人有本市戶籍;
2、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取得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核發的《收養登記證》并在收養登記地登記入戶的;
3、被收養人為未成年人。
(七)恢復戶籍條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本市戶籍人員,可申請恢復我市戶籍,使用計劃指導類指標辦理:
1、參軍復退回本市;
2、到外地就讀大中專、技工學校畢業、肄業、退學、休學回本市;
3、刑滿釋放回本市;
4、持戶籍遷移證件或遺失戶口遷移證件在遷入地未入戶回本市;
5、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注銷戶籍后又重新出現。
(八)回國定居入戶條件
國(境)外人員回國(入境)定居入戶我市,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在最近連續36個月內(指當前申請月之前的36個月),在我市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累計在20萬元以上的人員,可申請將戶籍遷入我市,使用計劃指導類指標辦理。
市發展改革部門可根據情況適時調整投資納稅入戶條件。
在我市安居樂業入戶實施區域范圍內(白云區、黃埔區、花都區、番禺區、南沙區、從化區和增城區7個行政區實行區域差別化安居樂業入戶),擁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申請將戶籍遷入我市,使用計劃指導類指標辦理:
1、住宅房屋產權為一人所有的,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
2、住宅房屋產權為與配偶、成年子女共有的,有產權人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所有產權人均可申請。
3、住宅房屋產權為兩人及以上人員共有的,須經所有產權人協商一致并公證確定其中一人申請,其他共有產權人不再適用。申請人須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
通過二手房申請安居樂業入戶,要求該住宅房屋原戶口全部遷出且3年內未用于辦理過安居樂業入戶。
市發展改革部門可根據情況適時調整安居樂業入戶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