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移民管理局發布最新公告,從今天起全面放寬優化過境免簽政策,將過境免簽外國人在境內停留時間延長為240小時(10天)。有關新過境免簽政策的適用條件及適用口岸,歡迎了解。
一是屬于54個適用過境免簽政策國家的公民:
歐洲國家(40個):奧地利、比利時、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意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荷蘭、波蘭、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瑞士、摩納哥、俄羅斯、英國、愛爾蘭、塞浦路斯、保加利亞、羅馬尼亞、烏克蘭、塞爾維亞、克羅地亞、波黑、黑山、北馬其頓、阿爾巴尼亞、白俄羅斯、挪威;
美洲國家(6個):美國、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
大洋洲國家(2個):澳大利亞、新西蘭;
亞洲國家(6個):韓國、日本、新加坡、文萊、阿聯酋、卡塔爾。
二是需持本人有效國際旅行證件,有效期不少于3個月,符合前往第三國(地區)入境條件。
三是需持240小時內已確定日期及座位的前往第三國(地區)的聯程客票或相關證明,填寫臨時入境外國人入境卡,接受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的檢查和詢問。
符合上述條件的外國人,可向中國北京、上海等地的60個口岸的邊檢機關提出申請,邊檢機關將為其辦理臨時入境手續,免簽停留時間自入境次日零時起算。符合與我國簽署互免簽證協定或我單方面免簽政策的,可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