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人社局、市稅務局、市醫保局發布《關于暫停辦理有關社會保險費業務的通告》。提醒市民朋友及時了解,相互轉告。
(一)用人單位及職工、靈活就業人員、城鄉居民的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參保登記、特殊繳費核定、職工退費、轉移接續、信息變更、證明查詢、工傷及失業保險待遇、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等業務自2024年12月30日16時30分起暫停辦理。(二)12月份企業、機關事業、城鄉居民退休增減變動業務自2024年12月27日17時起暫停辦理。上述業務自2025年1月3日0時起恢復辦理。
用人單位及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登記、特殊繳費核定、職工退費申請、個人賬戶清算、跨省異地轉移接續業務自2024年12月30日16時30分起暫停線上、線下辦理,自2025年1月3日0時起恢復辦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登記業務不受影響。
用人單位、靈活就業人員以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申報、繳費、退費業務自2024年12月30日16時30分起暫停辦理,自2025年1月3日0時起恢復辦理。暫停辦理前已開具未繳費的《銀行端查詢繳稅憑證》,恢復辦理后需重新開具。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申報、繳費、退費業務不受影響。
(一)2024年12月應發放的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職業年金定期待遇全部按時發放。停辦業務期間受理的社會保險待遇類業務,系統恢復后優先辦理,不影響個人權益。
(二)停辦業務期間發生的工傷醫療費用,符合我市工傷保險政策的,實行墊付報銷,系統恢復后仍住院治療的,可補辦住院資格確認手續,費用聯網結算。
(三)停辦業務期間,就業見習、一次性創業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創業房租補貼、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含創業培訓)開班報告、補貼申請和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技能提升補貼等業務,線下正常受理申報材料,2025年1月3日起進行信息補錄、校驗等工作。
(四)停辦業務期間,用人單位可到所在區人社局正常辦理勞動合同續訂變更備案、企業工資集體協議備案。
(五)停辦業務期間,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到各區人社局正常辦理工傷認定、工傷勞動能力鑒定,到天津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正常辦理工傷勞動能力再次鑒定。
(六)系統切換期間,原通過天津網上辦事大廳、天津人社網上辦事大廳、天津人力社保APP在線提交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申請及查詢進度等業務,當事人可到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和仲裁機構正常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