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京階梯電價收費標準為:第一檔:月用電240度以下,不滿1千伏0.4883元/度,1千伏以上0.4783元/度;第二檔:月用電241-400度,不滿1千伏0.5383元/度,1千伏以上0.5283元/度;第三檔:月用電400度以上,不滿1千伏0.7883元/度,1千伏以上0.7783元/度。
1、第一檔:月用電量在240度及以下的用戶,不滿1千伏:0.4883元/度,1千伏及以上:0.4783元/度;
2、第二檔:月用電量為241-400度的用戶,不滿1千伏:0.5383元/度,1千伏及以上:0.5283元/度;
3、第三檔:月用電量為400度以上用戶,不滿1千伏:0.7883元/度,1千伏及以上:0.7783元/度。
合表用戶
城鎮合表用戶:不滿1千伏:0.4733元/度,1千伏及以上:0.4633元/度;
農村合表用戶:不滿1千伏:0.4433元/度,1千伏及以上:0.4333元/度。
執行居民價格的非居民用戶
不滿1千伏:0.5103元/度,1千伏及以上:0.5003元/度。
注:
1、表中城區指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石景山區;郊區指門頭溝區、房山區、通州區、順義區、大興區、昌平區、平谷區、懷柔區、密云區、延慶區。
2、表中所列價格,均含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0.196875分。
3、對農業排灌用電、抗災救災用電,按表中所列分類電價降低2分執行。
注:
1、表中各電價含增值稅、區域電網容量電費、對居民和農業用戶的基期交叉補貼,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上網環節線損費用、抽水蓄能容量電費。
2、原包含在輸配電價內的上網環節線損費用在輸配電價外單列,上網環節綜合線損率為4.10%。
3、原包含在輸配電價內的抽水蓄能容量電費在輸配電價外單列,第三監管周期各年度容量電費分別為6.84億元、7.41億元和7.41億元(含稅)。
4、工商業用戶執行上述輸配電價表,居民生活、農業生產用電繼續執行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政策。
5、本市工商業用電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征收標準為: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0.196875分,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資金0.62分,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1.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