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旅游消費券計劃分兩輪發放,第一輪的發放時間是2月底至4月底,消費者可以通過云閃付、支付寶、微信報名參與。
以上海為旅游目的地的外埠游客及本市居民。
旅游消費券發放安排兩個輪次。第一輪共安排資金6000萬元,發放時間為2025年2月底至4月底,按月搖號發放。第二輪共安排資金3000萬元,發放時間為2025年5月至6月。
首輪首次活動時間
搖號報名:2月22日08:00至2月24日24:00
中簽公布:2月26日24:00前
配券到賬:2月28日24:00前
用券核銷:3月1日00:00至3月15日24:00
本次發放的旅游消費券分為“住宿類”和“游覽類”兩大類。其中,住宿類消費券僅適用于賓館酒店住宿,游覽類消費券僅適用于部分A級旅游景區(點)、黃浦江游覽、蘇州河游覽、觀光巴士等游覽產品。
住宿類券面規則:滿300元減90元、滿600元減180元、滿900元減270元、滿1200元減360元。
游覽類券面規則:滿30元減15元、滿50元減25元、滿100元減50元、滿150元減75元。
活動開始后,消費者可分別登錄銀聯云閃付、支付寶、微信的APP或小程序進行報名。具體如下:
銀聯云閃付:云閃付APP“本地精彩”專區點擊“樂游上海”活動入口,或云閃付APP首頁搜索“樂游上海”,進入活動頁面。
支付寶:支付寶APP首頁搜索“樂游上海”,點擊對應活動入口;或支付寶APP打開「出行」-「出去玩」,點擊「出去玩」頁面中間活動入口;或支付寶App打開「出行」-「酒店」首頁,進入活動頁面。
微信:微信APP搜索“樂游上海旅游消費券”。
(一)消費券使用場景
1. 銀聯平臺領取的消費券
銀聯平臺的消費券分為在線預訂支付類和門店柜臺支付類,兩類券適用場景不同,互不通用。
(1)在線預訂支付類:消費者通過攜程、美團、飛豬、去哪兒、同程等在線旅游平臺,以及相關酒店集團、A級旅游景區(點)、黃浦江游覽、蘇州河游覽、觀光巴士等企業的APP或小程序預訂參與活動商戶的產品,在支付頁面選擇銀聯支付/云閃付支付,使用消費券享受滿減抵扣優惠。
(2)門店柜臺支付類:消費者在參與活動的商戶(詳見銀聯平臺公布的商戶名單)現場柜臺結賬時出示云閃付APP付款碼支付,使用消費券享受滿減抵扣優惠。
2.支付寶、微信平臺領取的消費券
僅限在線預訂平臺使用,消費者通過攜程、美團、飛豬、去哪兒、同程等在線旅游平臺,以及相關酒店集團、A級旅游景區(點)、黃浦江游覽、蘇州河游覽、觀光巴士等企業的APP或小程序預訂參與活動商戶的產品,在支付頁面選擇支付寶支付或微信支付,使用消費券享受滿減抵扣優惠。
(二)消費券適用范圍
1.住宿券僅適用于上海地區酒店住宿。游覽券僅適用于上海地區部分A級景區、黃浦江游覽、蘇州河游覽、觀光巴士等產品。單筆訂單內只能使用一張消費券。
2.消費券僅限本人使用,禁止轉售。消費券不可用于充值或購買儲值卡、團購券等套利行為;不可用于實物產品、復合產品、跨品類合并支付的抵扣等。
(三)消費券使用有效期、預訂最遲日期
消費券有效期為15天,從可以核銷當日起進行計算,逾期未使用自動作廢。為充分尊重消費者的旅游安排計劃性,住宿類消費券預訂離店期限最遲為2025年8月31日24:00,游覽類消費券預訂出行日期最遲為2025年8月31日24:00。請消費者關注相關平臺提示,早安排早預訂早享優惠。
(一)消費券已過有效期或在消費券有效期的最后一天發生退單,此時不返還消費券。
(二)消費者通過在線旅游平臺抵扣消費券的訂單,其退改規則與在線旅游平臺上展示的產品退改規則一致。消費券有效期內,使用券的訂單發生全額退款時,該張消費券將返還到消費者對應支付賬戶中,退款后返還的消費券有效期不變。如消費券有效期內,訂單部分退款,該張消費券的后續權益處理與該券發放平臺的同類權益處理規則一致。
(三)門店柜面支付享受優惠的交易,如發生退款、撤銷等反向交易,退款金額扣除享受的優惠金額后退回至消費者原支付渠道。如部分退款發生時,將不予退回消費券;如全額退款、撤銷反向交易發生時消費券仍在有效期內,系統將在發起退款后1個自然日內退還已使用的消費券,消費者可在票券中心查看,并可在有效期內再次使用;但如在退還期間消費券超出使用有效期的,將不予退回消費券。
主辦方倡導消費者珍惜獲得的消費券權益,合理規劃自己的出游安排,盡量減少訂單退改的發生。
活動開始后,消費者可以在銀聯云閃付、支付寶、微信三家消費券發放平臺的APP或小程序,以及攜程、美團、飛豬、去哪兒、同程等在線旅游預訂平臺的APP或小程序,查看參與活動商戶名單。
后續參與的預訂平臺及商戶名單將持續更新,請關注每輪用戶報名前正式公布的可用商戶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