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025年汽車置換補貼政策已經公布。消費者置換新能源車最高補貼1.5萬元,置換燃油車最高補貼1.3萬元,補貼通過懂車帝、云閃付APP申請。
2025年全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政策自2025年1月1日(含當日,下同)起實施。
(一)補貼范圍。 對個人消費者轉讓登記在本人名下的舊乘用車并在四川省內購買新乘用車,同時完成舊乘用車轉讓登記和新乘用車注冊登記,給予一次性補貼。
本實施細則所稱乘用車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門注冊登記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掛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的視為新能源乘用車,掛其他汽車號牌的視為燃油乘用車。
轉讓舊乘用車是指個人消費者轉讓本人名下的新能源乘用車或燃油乘用車(以下簡稱“舊車”)的所有權,取得《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并完成轉讓登記手續。
購買新乘用車是指個人消費者在四川省內購買新能源乘用車新車或燃油乘用車新車(以下簡稱“新車”),取得四川省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并完成注冊登記手續。
(二)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轉讓的舊車所有人、購買的新車所有人和置換更新補貼申請人須為同一位消費者;
2.在一個自然年度內,每位個人消費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就同一輛新車只能選擇申領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或者置換更新補貼;
3.轉讓的舊車須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4.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購買的新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按照新車《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中價稅合計金額的8%給予補貼(四舍五入取整到十位數)。購買新能源乘用車新車補貼最高不超過1.5萬元,購買燃油乘用車新車補貼最高不超過1.3萬元。
對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僅部分取得舊車《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和轉讓登記手續、新車《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機動車登記證書》(以下簡稱4項證明),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4項證明,同時轉讓的舊車和購買的新車符合《四川省商務廳等5部門關于印發〈2024年四川省個人消費者乘用車置換更新補貼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商資流〔2024〕16號)或《四川省商務廳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印發2024年四川省個人消費者乘用車置換更新補貼有關問題解答的通知》(川商資流〔2024〕23號)規定的個人消費者,納入2025年汽車置換更新政策支持范圍,按2025年標準補貼,并計入2025年當年享受補貼次數。
(一)申請通道
提交補貼申請采用線上辦理方式,申請人通過“懂車帝”、云閃付APP進入“四川省汽車置換更新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置換更新平臺)申請頁面填報申請材料。置換更新平臺2025年2月17日0時上線,接受申請人提交補貼申請材料。
(二)申請材料
1. 個人基本信息
(1)填報申請人姓名、個人身份證件(或其他證件)號碼、本人持有在境內發行的銀聯I類借記卡卡號、開戶銀行具體網點信息和預留的手機號碼;
(2)上傳個人身份證件原件照片或掃描件。
2. 轉讓的舊車信息
(1)填報舊車有關信息;
(2)上傳舊車《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照片或掃描件(所提供的圖片應清晰顯示注冊登記摘要信息欄、轉移登記摘要信息欄、注冊登記機動車信息欄和登記欄內容);
(3)上傳舊車《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原件照片或掃描件(所提供的圖片應清晰顯示發票代碼、發票號碼、賣方個人及身份證號碼、開票日期、車輛識別代號等信息)。
3. 購買的新車信息
(1)填報新車有關信息;
(2)上傳新車《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照片或掃描件(所提供的圖片應清晰顯示注冊登記摘要信息欄、轉移登記摘要信息欄、注冊登記機動車信息欄和登記欄內容);
(3)上傳新車《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發票聯”原件照片或掃描件(發票開具方須為四川省內汽車銷售企業;所提供的圖片應清晰顯示發票代碼、發票號碼、購買方名稱及身份證號碼、價稅合計、銷貨單位名稱及納稅人識別號、開票日期、車輛識別代號等信息)。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存在不完整、不清晰無法辨識等情形的,補貼申請的受理地(購買的新乘用車《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地)商務主管部門將須補正的申請材料要求告知申請人,申請人按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通過原渠道補正有關信息,逾期視為放棄申請,商務主管部門不予辦理。
(三)有關要求
1.舊車須取得有效的《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并完成轉讓登記手續,具體的轉讓日期、轉讓登記日期以《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載明的相關日期為準。
2.新車須取得省內有效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并完成注冊登記手續,具體的銷售日期、注冊登記日期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載明的相關日期為準。
3.舊車《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和轉讓登記手續、新車《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機動車登記證書》均應自2025年1月1日起取得(2024年政策銜接情形除外)。
4.補貼申請的受理地為購買的新車《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