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戶口的朋友想在武漢領結婚證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申請婚姻登記。那最新的政策已經整理好了,需要的話可以直接收藏。
只要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就可以在武漢申請結婚登記:
1.雙方都不是湖北省戶籍的居民,至少一方擁有武漢市有效居住證;
2.一方或雙方是湖北省戶籍的居民(無需提供武漢居住證);
3.部隊駐地、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武漢地區的現役軍人。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雙方自愿結婚。
1.婚姻狀況為未婚的,提供本人身份證(正面、反面),戶口簿首頁、戶口簿本人頁 (集體戶口提供有單位蓋章的戶口簿首頁復印件和本人戶口卡片);
2.婚姻狀況為離婚的,除了提供“1”所需材料外,還需提供“離婚證書”(網上能查到的,可不提供),或人民法院離婚調解書(人民法院判決書)。一審判決書需附生效證明;
3.預約補領婚姻證的,除了提供“1”所需材料外,還需提供“婚姻檔案”(網上能查到的,可不提供)或“婚姻登記相關證明材料”。
其他婚姻狀況的資料準備,可前往鄂匯辦App—結婚登記預約—預約須知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