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公安局6月21日發布了武漢市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體能測評公告,公告了體能測評的時間地點、項目、標準以及注意事項,快來了解一下吧。
參加體能測評人員為報考武漢市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并已參加面試的人員。
2019年6月25日(周二),上午7時30分開考
武漢市第四中學體育場(請從武漢市硚口區漢西一路東南門進入)
1.體能測評標準按《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和《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的函》(國公局函〔2013〕1號)執行。
2.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兩個項目測試次數均為1次,縱跳摸高的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
3.測評3個項目中,其中1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考察、體檢環節。
4.每項體能測評成績由考生當場簽字確認。
1.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須認真閱讀《體能測評考生須知》(附件3),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原件參加體能測評。
2.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須于體能測評當天早上6時50分前在武漢市硚口區漢西一路武漢市第四中學東南門集合,并簽署《參加體能測評承諾書》,上午7時30分正式開始體能測評。考生7時30分未到達候考場地的取消體能測評資格。
3.關于妊娠生產期考生的體能測評問題,按照《湖北省2019年度省市縣鄉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第二十三條規定,妊娠生產期考生暫不參加體能測評,涉及的職位也暫不遞補,待其妊娠生產結束后補測體能,體能補測合格的參加考察、體檢。妊娠生產期考生,須按照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簽到,并當場提交暫緩體能測評書面申請及三級甲等醫院出具的妊娠相關證明材料。
4.除妊娠生產期以外其他任何原因不按時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一律視為放棄,體能測評按缺考處理。體能測評不合格或者缺考的考生,不得進行考察、體檢環節。
轉:轉載自武漢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