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一直是公司和員工之間不能回避的問題,每年都會有因工傷,公司與員工鬧得不可開交的事件。今天我們就看看在武漢工傷的認定標準是怎樣的,這樣我們自己心里對工傷也有一定的認識。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備注:從業人員有第1、2項情形的,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從業人員有第3項情形的,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災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從業人員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職工因犯罪活著違反治安管理傷亡,自然是與履行工作職責無關,不得認定為工傷
2、醉酒導致傷亡的。職工因醉酒而傷亡,也與履行工作職責無關,即使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也不得認定為工傷
3、自殘或者自殺的。這種人身傷害是行為人自己的責任,不能認定為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