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房屋對于大家來說是一件非常重要且慎重的事情,而且裝修的步驟也是非常的復雜,這個時候如果在裝修中沒有談好條約,出現相應的合同糾紛,也是非常糟心的。那么在生活中如果真的出現裝修糾紛我們應該怎樣進行解決呢?
當在裝修房屋的過程中,出現裝修質量問題,或者裝修設計等不符合要求,或者是裝修房屋材料出現問題等,都可以和裝修公司進行商討,而當出現糾紛的時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時,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1)與裝修公司協商解決
(2)業主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4)根據與裝修公司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但必須注意,一般情況下,如提請了仲裁,便不得再向法院提出訴訟。
在解決裝修糾紛的時候,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相關流程,所以我們需要注意相關的流程,例如在進行投訴之后,——質檢部根據合同及圖紙進行現場核查——調解部、質檢部依核查結果進行調解——若雙方達成協議則進行維修或返工;若未達成協議或不履行協議,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萬一出現了糾紛,只要雙方心平氣和地協商,承擔該承擔的責任,糾紛便能解決。自己協商不成,一般也只要行政部門出面就可以順利加以解決。但如果涉及的標的較大或其他對生活影響甚大的糾紛且協商不成,最正規、最有權威和有效的方法只能是打官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