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時時關注新聞才能知道最新動態,昨天,財政部和稅務總局發布公告,稱參加疫情救治人員免征個人所得稅,公告實施時間是從1月1日開始。同時今天上海市規定上海個人隱瞞疫情將列入征信黑名單。具體通知公告如下所示、
2月6日,財政部、稅務總局最新發布公告:
①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政府規定標準包括各級政府規定的補助和獎金標準。對省級及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對參與疫情防控人員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比照執行。
②單位發給個人用于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③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今天,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全力做好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法律法規和決定的各類法律責任作了規定,明確了個人有隱瞞病史、重點地區旅行史、與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觸史、逃避隔離醫學觀察等行為,除依法嚴格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外,有關部門還可以將其失信信息依法歸集到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并采取懲戒措施。
轉載自微博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