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是從事工商業經營的自然人或家庭,因為這場疫情對經濟產生了比較大的影響,為了扶持個體工商戶,現在武漢出臺《關于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加大對個體工商戶扶持力度的政策措施》,包括免租免稅免社保等。
(1)免收房租,免稅免社保
在減免租金方面,《政策措施》規定,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個體工商戶,3個月房租免收、6個月房租減半,疫情防控期間為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的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市場和產業園區等出租方,當年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
在社保費用減免和緩繳方面,免征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的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征收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的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此外,個體工商戶可在年內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2)復工復產無需批準,持續經營更加便捷
同時要求,加大行政服務力度,大力推行“網上辦”,開辟審批服務事項綠色服務通道,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依法對個體經營者豁免登記;疫情防控期間,各類證照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不能及時辦理的,順延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3個月。
同時,實施審慎包容性執法,延長個體工商戶年報時間至2020年12月31日,對因受疫情影響暫時失聯的個體工商戶,2020年9月30日前暫不列入異常名錄。個體經營者首次輕微違法行為免予處罰。
(3)設立200億元定向紓困資金,用工有補貼貨運有優惠
將設立200億元貸款額度的定向紓困資金,對于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金融機構向個體工商戶發放的優惠貸款,給予貼息;引導鼓勵金融機構比照小微企業信貸支持政策延伸至個體工商戶;設立政府性融資擔保和風險補償資金,為個體工商戶融資提供增信支持。個體工商戶受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向銀行提出申請認定后,一定期限內的貸款和欠款可以不作逾期記錄報送。
2020年2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間,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推薦勞動者到個體工商戶就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職業介紹)補貼。
(4)保障水電氣供應,免收滯納金等費用
在保障個體經營中的水電氣供應方面,《措施》規定,2020年1月至6月,對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需的用電、用氣、用水等,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疫情結束后3個月內補繳緩繳的各項費用,免收滯納金。疫情期間,商貿流通、餐飲食品、旅游住宿、交通運輸等行業個體工商戶水、電、氣價格參照相關規定按優惠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