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知道意見公開征求意見,其中就提到提升交強險總責任限額由12.2萬提升至20萬,傷殘賠償限額也提升至18萬元,醫療費限額為1.8萬,財產損失賠償0.2萬不變,下面來看最新消息。
7月9日,銀保監會就《關于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意見中提到,交強險總責任限額提高到20萬元。
交強險保障水平方面,《征求意見稿》將交強險總責任限額從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萬元提高到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0.2萬元不變。無責任賠償限額按照相同比例進行調整,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000元提高到1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100元不變。
商車險保障服務方面,《征求意見稿》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支持行業將示范產品商業三責險責任限額從5萬~500萬元檔次提升到10萬~1000萬元檔次,更加有利于滿足消費者風險保障需求,更好發揮經濟補償和化解矛盾糾紛的功能作用。
《征求意見稿》提出合理下調附加費用率,引導行業將商車險產品設定附加費用率的上限由35%下調為25%,預期賠付率由65%提高到75%。適時支持財險公司報批報備附加費用率上限低于25%的網銷、電銷等渠道的商車險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