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荊州發生了一例新冠肺炎患者出院后復陽的病例,為了加強疫情防控工作,荊州市發布禁售退燒止咳藥品,倡議所以發熱人員應及時到各醫療機構的發熱門診就醫,而不應該拒不就醫,貽誤病情。疫情防控,人人有責。讓我們從小事做起,勤洗手,戴口罩,講衛生,一起為我國的疫情防控做貢獻。
荊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通告(第25號)
為加強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斷病毒的傳播途徑,現就藥品零售企業經營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藥店向發熱人員售賣退熱、止咳等藥品,引導發熱人員到發熱門診就醫。做好發熱人員的信息登記,并及時報轄區防控指揮部和市場監管人員。
二、對無發熱癥狀人員銷售感冒、咳嗽藥,應登記個人信息,如家庭住址、聯系電話等內容,每天上報轄區指揮部和市場監管人員。
三、所有發熱人員應主動到各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醫,免費核酸、抗體檢測,以免貽誤病情。
請廣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持、配合。
零售藥店工作人員應及時提醒顧客目前尚無確認有效的治療藥物,切不可聽信謠言,盲目購藥服用,否則不僅無法預防新冠肺炎,大量濫用還可能引起不良反應,勸導顧客理性應對疫情,切勿盲目跟風濫用藥物。
中國藥學會還建議,零售連鎖藥店盡可能減少促銷活動,避免人員擁擠。店內鼓勵電子支付,減少紙幣傳播病毒風險。
另外,提倡改變銷售模式,建議線上銷售。 有條件的也可以開設24小時自助機購藥,設立專人對機器進行全面消毒和及時的藥品補充。
不可否認的是,零售藥店是社會健康服務的重要環節,科學專業的服務是健康事業的重要環節,在疫情時期,零售藥店工作人員應切記并嚴格執行藥品經營管理規范,嚴守法律底線,合法經營,堅守疫情防控,做好社會藥學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