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顯示,武漢將實施DRG醫保付費,這將是醫保體系的重大改革。你再也不用擔心醫生會為了業績多給你開藥開診斷項目,所有付費項目都將固定死價格,不管你花多少錢都只需要支付定額費用。具體是怎么回事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武漢市召開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國家試點調研座談會,武漢醫保DRG付費分組本土化方案接受國家醫保局專家組現場評估。
全市在完全基于國家細分組規則下,對武漢本地細分組方案進行了優化,形成651個DRG組,總體入組率達到97.7%,分組效能和一致性達到或超過國家要求。
全市醫院的住院收費方式將由傳統“按項目收付費”的后付費制度逐步向以DRG為主和按床日付費、按人頭付費等多種付費方式相結合的預付費制度轉變。
去年5月,國家醫保局公布了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30個國家試點城市名單,武漢位列其中,包括同濟、協和、省人民醫院和武大中南醫院“四大家”在內的57家三級醫療機構、16家二級醫療機構、具有住院條件的4家一級醫療機構一起探索DRG付費方式。
按照國家DGR改革要求,2020年30個試點城市模擬運行該付費方式,2021年具備條件的城市可以率先啟動實際付費。
DRG中文翻譯為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是當今世界公認的比較先進的支付方式之一。
DRG付費是一種醫保基金為患者購買診療服務的支付方式,按照同病、同治、同質、同價的原則,根據患者的臨床診斷、年齡、合并癥、并發癥等因素,將治療疾病所產生的醫療費用相近的患者劃分到相同的診斷組進行管理。
通俗來說,就是將相關疾病劃分為一個組,進行打包付費,不再像以前那樣一項項付費。
通俗的解釋是,在保證醫療質量的前提下,醫院和醫生都會積極合理控制成本,不再有動力多開項目。
例如一個闌尾炎手術打包付費價格是6000元,那么不管開多少個檢查和處方,治好這個病醫保只支付6000元,醫生就要規范醫療行為,沒必要的檢查和處方就不會開了。“醫療機構和醫生只有合理控制成本,提高服務效率,才能得到結余,獲取收益。”
一方面將控制醫院的過度服務、促進醫院資源的合理利用;一方面病人看病貴的現象會得到遏制。
較適用于急性住院病例。據《技術規范》顯示,DRG 是以劃分醫療服務產出為目標(同組病例醫療服務產出的期望相同),其本質上是一套“管理工具”,只有那些診斷和治療方式對病例的資源消耗和治療結果影響顯著的病例,才適合使用 DRG 作為風險調整工具,較適用于急性住院病例(Acute inpatients)。
不適用于以下情況,應作“除外”處理:
①門診病例;
②康復病例;
③需要長期住院的病例;
④某些診斷相同,治療方式相同,但資源消耗和治療結果變異巨大病例(如精神類疾病)。
從以上信息可以看到,DRGs付費更適合用于急性住院病例,并不適用于門診病例及長期需要住院的病例。
實際上,即使DRG付費系統全面鋪開,也并不是所有的疾病都要使用DRGs付費。近日,在國家醫保局召開“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國家試點技術規范和分組方案”解讀會上,多位專家表示,沒一種支付方式是完美的,DRGs推行后也需要其他付費方式來配合,有些疾病并不適合DRGs付費,如慢性病、精神類疾病等,仍然可以保留總額控制、按項目付費或按人頭付費等結算。
2017年06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的中目標:要進一步加強醫保基金預算管理,全面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各地要選擇一定數量的病種實施按病種付費,國家選擇部分地區開展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s)付費試點,鼓勵各地完善按人頭、按床日等多種付費方式。
所以,并不是所有的住院患者都要采取DRGs結算方式,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才是我國醫保付費的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