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住房公積金在近日調整了關于住房公積金的繳納基數以及基數調整的具體事項,由于疫情期間很多變化所以住房公積金也有一定的改變,下面一起來看住房公積金最新調整政策。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公積金業務受托銀行: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規定,現就調整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范圍對象
2020年6月30日前在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的單位及其職工。
二、調整標準
2020年度繳存基數為2019年度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最高不超過市統計局公布的武漢市2019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倍(24,510.75元),最低不低于武漢市2020年職工最低工資標準(中心城區1750元,新城區1500元)。
三、注意事項
(一)2020年7月1日以前,已按照2019年度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調整了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單位,其調整有效;未按照政策規定標準足額為職工繳存的單位,可就差額部分為職工進行補繳。
(二)單位應核對職工姓名及身份證號碼,確保職工個人信息準確無誤后,再辦理繳存基數調整。
(三)本通知從2020年7月1日起執行。
公積金異地辦理業務
住房公積金,新增業務(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貸款等信息查詢、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積金、出具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辦理流程
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網上辦事大廳,網絡小程序,手機APP
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當地公積金中心即可申辦
長江中游城市群省會城市武漢、長沙、合肥、南昌與觀察員城市黃石、岳陽、九江、黃岡、株洲、撫州、咸寧、湘潭、宜春,以及新加入的宜昌、荊州、鄂州、孝感、天門、仙桃、潛江。
住房公積金互認互貸是指,企業職工在一個城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當他調到外地工作或戶口遷移至外地需要在外地買房,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也會分毫不差地跟隨到工作地或新的戶口地,做到“賬隨人走,錢隨賬走”,實現 “繳存時間不中斷、繳存金額一并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