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針對各金融機構嚴格監督,對于存在違規產品進行并處以罰款等處罰,2021年銀保監會加大管制,保證風險可控,有哪些金融機構會受到罰單,具體是針對哪些方面進行重點監督,下面就是全部內容:
近日,銀保監會一次性對7家金融機構,開出21張罰單,這也是今年銀保監會公布的首批罰單。
市場預計,2021年金融監管力度將進一步加大,以保證金融市場風險可控,隨著宏觀審慎政策框架進一步健全,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和金融控股公司將成為金融監管機構重點關注的領域。
對國家開發銀行、國銀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銀租賃)、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工商銀行)、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郵儲銀行)、
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城公司)、
長城新盛信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長城新盛信托)、
長城華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城華西銀行)等多家金融機構及相關責任人員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處罰金額合計1.995億元。
其中,針對國家開發銀行為違規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提供融資、違規收取小微企業貸款承諾費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中國銀保監會依法予以罰款4880萬元;針對其附屬機構國銀租賃不良資產非潔凈出表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罰款100萬元;同時,對2名責任人員予以警告處罰。
針對工商銀行理財資金投資他行信貸資產收益權或非標資產收益權、理財產品信息披露不到位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中國銀保監會依法予以罰款5470萬元。
從兩家大行的罰單來看,同業、理財是高頻詞匯。
包括國有行、2家股份制銀行在內的多家銀行均因監管標準化數據(EAST)系統數據質量及報送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受罰,罰款金額共計1770萬元。
其中,有7家銀行存在分戶賬賬戶數據應報未報的問題;6家銀行存在資金交易信息漏報嚴重的問題;4家存在理財產品數量漏報和信貸資產轉讓業務漏報的問題;2家銀行存在貸款核銷業務漏報或錯報問題。
此次是監管機構首次針對銀行EAST存在違規違法行為開出行政處罰,可見未來,銀行合規數據報送、數據治理將是監管工作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