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常看見不少居民將家中的物品堆放在公共樓道中,認為樓道都是業主的,自己理所應當使用,但實際上放任何東西都是不行的,包括鞋柜,下面我們來看觸及到的法律問題。
不能放鞋柜。樓梯通道屬于全體業主,個別業主不能私自占有,否則侵犯其他業主權益。
法律規定:
根據我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責令整改,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樓梯通道,所有權屬于全體業主。個別業主私自將樓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雜物,明顯是化共有為私有,也是對其他業主共有權的侵害。
危害一:影響清潔
樓道放個人物品,占用了地面及墻壁的很大一部分空間,導致保潔人員無法對“死角”清理,加上堆放雜物的業主不及時清潔,很容易讓地面臟亂不堪,甚至出現異味。
危害二:影響通行
小區樓道屬于公共消防通道,若千萬分之一的火災發生時,它將成為生命要道。自私的業主占用通道,將嚴重影響他人逃生。
危害三:引起火災
若堆放的是木制品、棉織品、紙制品等等,就非常容易燃燒,若行人一支煙頭掉落其中或兒童玩火、燃放爆竹的,那么發生火災的幾率就極大。
正因為物業深知樓道堆積雜物可能造成的后果的嚴重性,才絲毫不放松這方面的管理,所以,各位業主,真的不是物業故意為難。
2021年1月14日17時15分,大連消防救援支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大連市西崗區一棟高層住宅起火。5分鐘后消防員到達現場,20分鐘后火災被撲滅。經查,本次火災起火點為外平臺堆放的雜物;起火原因已排除人為縱火和電氣
火災,為外來火源引燃平臺處雜物起火并將二樓處空調掛
機引燃,同時引燃空調掛機背側一米寬的(施工改造遺留)保溫板并形成向上燃燒。此次火災過火面積約36平方米,共排查90戶,疏散人員86人。經查,該建筑消防設施完好有效,整樓外墻保溫材料(除部分空調掛機背側保溫板外)
阻燃耐火性能良好(2013年經外墻改造,外墻保溫材料達到A級燃燒性能),有效阻止了火勢蔓延。目前,對該事件相關單位和個人正在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