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在新聞發布會上提出一種新的概念個人養老金制度,這是一種全新的養老金繳納的方式,相信推出后養老金的保障會更上一個層次,那么個人養老金制度是什么意思,目前的發展情況如何,什么時候開始實施。
1.個人養老金制度是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指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每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主要用于記載和核算參保人員個人按規定比例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利息,以及積累額變動情況。
2.個人養老金制度,業內并無統一定義,一般是指政府鼓勵個人向專門的賬戶進行繳費,個人依據自身風險收益特征,選擇相應的、符合條件的養老金融產品進行投資,以積累養老金資產的制度安排。該制度最早是1991年《國務院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中提出:“逐步建立起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制度”。但是,作為第三支柱的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并沒有很好地發展起來。
暫時還未推出。2月26日,國新辦舉行就業和社會保障情況新聞發布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游鈞表示,目前,作為第三層次的個人養老金制度還沒有出臺,在整個養老保險體系中仍是短板。作為第三層次的個人養老金制度還沒有出臺。總的考慮是,建立以賬戶制為基礎、個人自愿參加、國家財政從稅收上給予支持,資金形成市場化投資運營的個人養老金制度,正在緊鑼密鼓地推出。
重要性:
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是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促進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舉措。國際經驗也表明,多層次的養老金體系更具風險可控和可持續性。
目前發展情況:
我國當前養老保險體系三個層次中,作為第一個層次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健全了,職工養老保險加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兩個平臺,目前已覆蓋近十億人。作為第二層次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制度初步建立,并且在逐步完善,目前已經覆蓋5800多萬人。作為第三層次的個人養老金制度還沒有出臺。確實,第三層次在整個養老保險體系中目前還是個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