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政策已經成為歷史了,現在已經開放三胎,可能距離全面開放生育也不遠了。那此前只生了一個孩子的家庭,能領取一份獨生子女補貼。今天正好借此機會和大家講講領取的條件,還有金額,有需要的話歡迎來了解看看。
根據武漢市關于獨生子女的相關政策,具有武漢市城鎮(非農業)戶口且未在外省市享受同類獎勵,只生育(含依法收養)1個子女并領取了《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2001年1月1日以后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退休,領取養老金中未包含計劃生育獎勵項目,或年滿60周歲未領取養老金的,每人可領取補貼3500元,夫妻雙方可領取7000元。
1、本人申請。申請人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獨生子女證》或者《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結婚證》等材料和彩色1寸近照2張,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填寫《審批表》一式兩份。已退休的職工,除上述證明材料外,還應當提交《退休證》。
2、社區公示。社區居委會對申請人的資格條件進行核實,提出擬上報的獎勵對象名單并張榜公示5天。公示期間提出異議的,由社區組織核查,公示無異議或者經核查異議不成立的,社區居委會負責人在《審批表》上簽名、加蓋公章,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初審。
3、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初審。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資料進行初審,將符合條件的獎勵對象上報區級衛生計生部門。
4、區級衛生計生部門確認。區級衛生計生部門對上報信息進行確認,并將符合條件的獎勵對象的資料立卷存檔,匯總獎勵信息庫數據,送市衛生計生部門備案。
申請補貼政策時,若《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遺失了,可采取申請人本人書面承諾與衛生健康部門信息核查相結合的方式予以確認、審核,或者憑借《獨生子女證》原始申辦材料到戶籍地社區補辦。
如果退休人員享受過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和縣屬以上集體企業退休職工計劃生育獎勵,以及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的,就不能再領取獨生子女補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