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小伙伴在武漢的居住證過期了,那要如何續期呢?今天就和各位講講其中的流程,以及和居住證有關的重點事項。最好是能提前簽注,如果居住證過期達到一定時限后,是會被注銷的,各位一定要了解清楚。
持證人可以到公安機關或者是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等經辦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武漢居住證每年簽注1次。居住證持有人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居住證簽注
1、居住證每年簽注1次。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持居住證到居住地公安機關或者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2、居住證持有人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3、居住證持有人辦理簽注手續時,需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
4、公安機關或者社區服務機構應當核實持證人的居住登記。符合條件的,應當即時簽注;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向持證人說明理由。
過期60天會被注銷。還有,居住證持有人離開本市居住的,應當到原居住地公安機關或者社區服務機構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再次來本市居住的,辦理居住登記手續后,居住期限從登記之日起重新計算。
注意,居住地公安機關或者社區服務機構發現居住證持有人不在登記地址居住的,會注銷登記信息,中止居住證使用功能。
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丟失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到受理機構辦理換領、補領手續。
居住證持有人換領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