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方案》中明確舉措,將對部分人群,取消在武漢中心城區落戶限制,解決武漢住房問題,得加快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
近日《湖北省“十四五”新型城鎮化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正式印發,到2025年,湖北常住人口城鎮化率要從2020年的62.89%提升到65%,力爭達到67%,武漢城市圈常住人口城鎮化率提高到70%以上
《方案》明確了8個方向的37條具體舉措,提出對進城就業生活5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穩定就業生活的新生代農民工、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城的人口等重點人群,取消在武漢中心城區落戶限制。探索武漢城市圈內社保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累積互認。
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將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納入流入地義務教育保障范圍。實施第四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著力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推動異地就醫備案和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跨省通辦”。
加快構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在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和省人民政府確定的城市大力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做好公租房保障,支持發展共有產權住房。加快補齊租賃住房短板,解決好新市民、青年人特別是從事基本公共服務人員等住房困難群體的住房問題。規范住房租賃市場,完善長租房政策,合理調控租金水平。
擴大職業院校面向農業轉移人口的招生規模,開展職業教育賦能提質專項行動。建立全省統一、覆蓋城鄉、線上線下一體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平臺,打造15分鐘就業創業服務圈。
制定農村承包地經營權流轉和承包權退出、農村集體資產收益分配權流轉和集體資產股權退出、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流轉和資格權退出等實施辦法,依法保障進城落戶農業轉移人口享有的農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探索政府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共建土地流轉承接機構等方式,建立農民農村土地承包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宅基地資格權在自愿前提下的有償退出機制。
來源: 長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