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在武漢城市留言板詢問,自己住房公積金是在武漢繳納,但準備在鄂州買房,問能用武漢的公積金申請貸款嗎?這應該也是很多朋友會有的疑問。近日,相關部門已經給出了答復,一起來了解看看。
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稱,根據《武漢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到本市行政區域以外的省市購買自住住房,可以向武漢公積金中心所屬分中心申請出具繳存證明。
根據《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規定,職工及配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
1、購買(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房改住房、集資住房、存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住房的;
4、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
根據《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實施細則》規定,職工及配偶購買首套自住房,使用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異地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的,貸款發放并正常還款6個月后,每12個月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償還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
這個問題其實要根據自身情況來定,如果在大城市經濟條件允許買房,那就在大城市買。如果壓力很大,打算回老家發展的話,就在老家買。
從生活的角度來講,大城市首付資金及月供壓力肯定高于中小城市,選擇老家買房是沒任何問題的。
但老家買房主要顧慮是沒有好的就業渠道,就業機會偏少,如果是創業或者在當地能夠找到合適的工作,肯定更好。
如果是高端人才,且年收入在30萬以上,可以考慮在一、二線城市定居發展,但也要仔細衡量未來的職業上升潛力。
記住,一定要從自身的需求來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