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絕大部分購買的商品了,那么對于商品房就有一個物業費,物業費是按房子面積來算的,許多市民購買的空房好幾年沒住,要交物業費嗎,空房未住要交物業費合理嗎?可以退物業費嗎
新規出臺,物業費統一這樣交?對于這一點,有業主提出質疑,他們表示自己的房子空置了也要交物業費嗎?那也是因為當時物業費用也不便宜,而且該區域不同面積的收費都不一樣,所以也算是一筆不小的開銷。
也許之前也有人或多或少聽到過一些關于取消空置房物業費的消息,但其實這類消息實屬空話,盡管空置房要不要繳納物業費,還是要交,而且物業費要交,而且物業費要交,而且要交,不管住人,物業都要繳納相應的費用。但是,從經濟和生活壓力來看,一些地方對于空置房也有一定的優惠政策,可以只繳納全部物業費的70%。
這就是說,不管是自住的還是空置的房子都要交物業費,雖然都是繳納物業費,但其實很多業主對小區的物業都是不滿意的。普通小區的業主會覺得物業收費項目多而且貴,而且相關項目不公,物業就會感覺到業主的事有點多,可以說是兩個方面的問題。之前騰訊地產就專門對業主們的物業滿意度進行了調查,結果顯示,絕大多數人對小區的物業并不滿意,甚至認為物業存在亂收費的現象。
雖然如此,但一個小區也離不開物業公司,一旦小區沒有物業,那么相關的綠化以及安全就不會得到保障,而且當業主之間出現矛盾的時候,物業也可以適時地進行協調,一旦小區沒有物業,那么相關的綠化以及安全就不會得到保障。
所以,今年我國開始實施的《民法典》,也對我國的物業做出了新的規定,今后,物業收取的每一項費用都要公示給業主,做到公平透明,讓業主知道自己花了多少錢,采取這樣的規則,也能扼殺哪些亂收費、多收費的現象。
而本條還提到,業主有權對小區物業進行更換,不過前提條件是要換新的小區業主比例超過四分之三,如果更換小區物業的比例要超過四分之三,而且要提前一個月通知相關物業做好交接工作。
另外,對于小區內的某些公共區域所取得的收益將由業主和物業公司共同分配,據悉,在之前的這類收益中,很多都是由物業公司一家賺來的。這就是說,在《民法典》的新規中,不僅物業費的使用更加明確,而且業主們還可以額外獲得一份收益,不過,這筆收益也不是每個小區都會有,而且每個業主都可以得到額外收益。
總而言之,新規的出臺,不僅解決了空置房是否該收物業費的問題,而且也使業主清楚地知道自己每月支付的費用都花在了什么地方,而且對于整個物業行業來說,也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