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打工人因為工作的原因需要到其他地區出差,關于出差你知道多少呢?武漢出差的標準是多少?武漢出差住宿標準又是多少?針對出差問題等問題下面就給出了解答。
差旅費管理辦法第三條中明確,差旅費是指工作人員臨時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公務出差發生的有關費用。省直在漢單位常駐地為武漢市全境,工作人員在武漢市執行公務不屬于出差。
省直在漢單位工作人員到武漢市遠城區參加會議、培訓的,不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到遠城區開展其他公務活動且實際發生住宿、伙食、交通等費用的,可在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的標準內憑票報銷。
武漢市遠城區是指江夏區、黃陂區、新洲區、蔡甸區、東西湖區和漢南區。
差旅費管理辦法第十四條中明確,出差人員應選擇定點飯店住宿。自2007年起,財政部按照現行的出差和會議定點飯店管理辦法,統一組織全國財政部門采取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了出差定點飯店。2014年,出差時選擇定點飯店住宿,仍可獲得相應優惠。
從2015年起,財政部不再統一組織招標采購出差定點飯店。考慮這一情況,今后出差人員可在規定標準上限內自行選擇出差住宿地點。
出差人員到邊遠、農村地區出差,或住在自己家中,預計無法取得住宿發票的,應當事先在出差審批單中寫明有關情況并按規定報批,事后方可報銷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其他情況一般不予報銷差旅費。
來源:趣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