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健全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的通知》,價格臨時補貼的范圍將擴大。不過啟動價格補貼聯動機制是有一定條件的,具體要求以及標準可以通過下文了解。
該通知明確,以市、州為單位統一補貼標準,測算標準為:價格臨時補貼標準=當地城鄉低保標準×CPI或食品價格單月同比漲幅(按什么指數啟動就與什么指數相乘),并四舍五入取整。單月同時滿足兩個啟動條件的,補貼金額按照從高原則計算發放。
比如,某月該市CPI同比漲幅為3.5%,同時食品價格單月同比漲幅達到5.5%,均達到價格補貼聯動機制啟動條件,按照武漢市當前城市低保標準870元測算,李女士次月可領取價格臨時補貼為48元(870×5.5%=47.85)。
單月同時滿足兩個啟動條件的,補貼金額按照從高原則計算發放。單次補貼發放時,對同屬多個保障對象范圍的人員不得重復發放。各地自行增加的擴大保障對象的補貼標準,由各市、州發改委商有關部門確定。
價格補貼聯動機制是指,根據相關價格指數變動情況,與社會救助和保障制度相掛鉤的制度。
當CPI或CPI中的食品價格單月同比漲幅變動達到規定啟動條件,困難群眾將獲得一定的價格臨時補貼,以及時緩解物價上漲對其基本生活的影響。
提效,是補貼發放效率提高。該通知要求各地要進一步簡化優化發放流程,提前研判價格走勢,提前至月初進行補貼對象摸底,提前安排預算,“按月測算、按月發放”。
調標,是設定了補貼最低標準。該通知明確了我省價格臨時補貼最低標準為原則上不得低于3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