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春季是結婚高峰期,特別是春節和五一期間,天清氣爽,對于結婚也是非常合事宜的,在此之前,也需要進行結婚登記,到底需要哪些資料呢,下面指南可以參考參考。
(一)當事人 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二)當事人 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三)當事人 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四)雙方 自愿結婚。
(一)男女雙方提交 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二)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
注: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聲明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
(三)現役軍人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軍人證件和部隊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注:居民身份證、軍人證件和軍人婚姻登記證明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四) 在武漢辦理結婚登記的非戶籍常住人口,除了按照《婚姻登記條例》的要求提交有效身份證、雙方戶口簿等證件及3張2寸免冠合影登記照,要特別注意的是, 需至少攜帶其中一方在武漢市的居住證,“尤其是要關注居住證的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