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人社廳、省教育廳共同發布了《關于開展2022年度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根據通知內容得知,將對符合條件的創業項目給予5萬至50萬元的無償資金扶持,那具體的申報條件和申報時間,一起來了解下。
1、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含保留學籍休學創業的)。
2、畢業5年內(2017年1月1日之后畢業)的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和本科、專科(高職)學生。
3、畢業5年內(2017年1月1日之后畢業)的港澳臺、外籍和留學回國高校畢業生。
上述對象在湖北省內自主創辦企業、個體經營或從事農業合作社,并依法登記注冊,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同一對象和項目不得重復獲得本扶持資金。
1、申報人必須是法定代表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符合申報對象要求。
2、2021年8月31日前(含2021年8月31日)進行工商注冊登記。2021年9月1日(含2021年9月1日)后,法定代表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和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合作社)名稱未發生變更。
3、除法定代表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外,吸納3人及以上就業,簽訂勞動合同,按時足額發放工資。
4、扶持對象和項目無不良信用和違法記錄。
5、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較為健全的財務規章制度。
6、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技術要求,市場前景良好,具有帶動就業能力。
3月1日至5月10日
項目申請按照身份類別,選定申報通道,點擊“我要申報”,進入“湖北政務服務網”,依次進行在線申請、法人注冊和項目申報。或者直接登錄湖北政務服務網,搜索“湖北省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依次進行在線申請、法人注冊和項目申報。
《通知》提示,申請項目資金的大學生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網上申報,逾期將不再受理。創業者要誠實守信,填報和上傳的資料必須完整,申報信息必須真實。對弄虛作假、虛報套領等騙取資金的行為,一經查實,取消申報資格,今后不再受理項目申報,同時列入失信者名單,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根據國家聯合懲戒備忘錄清單條款規定,經相關部門確認的嚴重失信主體及當事人,不予受理項目申報。對違規領取的扶持資金予以追回,并追究公司和相關人員責任。(來源:湖北人社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