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醫院自制的處方制劑不在醫保報銷的范圍,據悉,從4月1日起,武漢市將有251種武漢醫療機構自制的藥劑將納入醫保,這一政策對于長期使用醫療機構自制藥的市民是一大利好,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具體的情況吧。
從2019年起,相關部門明確由國家統一制定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作為各地醫保支付藥品的依據。除特殊規定外,各地不再進行乙類藥品調整,原各省省級增補目錄藥品3年內逐步消化。去年12月1日起,原省級增補目錄藥品全部調出我省醫保支付。
雖然各地不再保留醫保增補目錄,但根據2020年9月1日正式實施的《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省級醫保部門可以以國家《藥品目錄》為基礎,按照國家規定的調整權限和程序將本地符合條件的民族藥、醫療機構制劑和中藥飲片納入省級醫保支付范圍,按規定向國家醫保部門備案后實施。
此次我省公布的《2022年制劑目錄》收載湖北省各市醫療機構制劑共705種,其中,武漢市醫療機構自主配置的制劑共251種,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同時,不在《2022年制劑目錄》內的制劑將同步調出湖北省醫保。
本次制劑目錄公布后,納入我省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支付范圍的藥品,將主要由國家醫保目錄以及省醫療機構制劑目錄藥品等組成,作為全省各地醫保支付的依據。據悉,醫療機構制劑納入醫保支付將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原則上每年將調整一次。
我市定點醫療機構制劑納入醫保支付
納入我省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支付范圍的制劑,必須獲得藥監部門批準文號或中藥制劑備案號,遵循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的原則,具有療效作用、在臨床應用1年及以上且是市場上沒有供應的品種,還需在國家醫保藥品庫取得醫療機構制劑國家統一代碼。此外,根據規定,主要起滋補、保健作用,主要成分不屬于醫保基金支付范圍等醫療機構制劑不得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記者經過梳理發現,251種制劑來自武漢9家醫療機構,其中,武漢市第一醫院納入品種最多,達到83個,超過《2022年制劑目錄》數量的1/10。湖北省中醫院納入品種也多達70個。從中、西藥制劑占比看,中藥制劑183種,西藥制劑68種,中藥制劑占比73%,“體現對中藥發展的支持”。
24日,武漢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市醫療機構配制的制劑,特別是中藥制劑,有不少價廉、實用、療效好、很受患者歡迎的品種。“將進一步推進我市醫療機構將更多質量可靠、療效確切的制劑納入省醫保支付,滿足參保人的用藥需求。”
根據要求,納入我省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機構制劑將按“乙類藥品”管理。
根據現行相關政策規定,參保人使用乙類藥品時,要先按比例扣除一定的個人自付費用后,余下的費用納入按現行醫保待遇政策規定執行。目前,我市乙類藥品先行支付比例為10%,余額再按我市居民普通門診、門診治療重癥(慢性)疾病和住院等規定執行。
納入我省醫保支付的醫療機構制劑,僅限于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制劑批準文號對應的定點醫療機構臨床使用,在其他醫療機構使用,醫保基金均不予支付。
據悉,定點醫療機構必須按規定對醫療機構制劑進行管理。藥監部門發布撤銷、吊銷或者注銷批準文號(備案號)和禁止生產的醫療機構制劑,以及違反價格和醫保政策規定的相關醫療機構制劑將調出省醫保支付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