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中游貫通湖南湖北江西,最近長江中游城市群發展方案公布,總部地區發展動能持續增強,城市圈的建設也在穩步進行,增強中部地區的發展領頭作用,也是新的發展機遇。
15日中午,國家發改委網站全文發布《長江中游城市群發展“十四五”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
中國城市經濟學會副會長秦尊文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分析稱,對比2015年發布的《長江中游城市群發展規劃》,國家對長江中游城市群的發展給予了更高的期望,“不僅發展目標提高了,達成目標的時間也提前了5年”。秦尊文參與了編撰《長江中游城市群發展規劃》和本次《實施方案》。
長江中游城市群地跨湖北、湖南、江西三省,承東啟西、連南接北,是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促進中部地區崛起、鞏固“兩 橫三縱”城鎮化戰略格局的重點區域,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
《實施方案》提到,2015年實施《長江中游城市群發展規劃》以來,長江中游城市群發展動能持續增強,綜合實力顯著提升,經濟增速位居全國前列,地區生產總值占全國比重穩步提高。空間格局逐步優化,中心城市發展能級不斷提升。綜合立體交通網基本形成,鐵路總里程突破1萬公里。產業基礎不斷夯實,裝備制造、汽車制造、 電子信息、航空航天等產業實力明顯增強。內需空間不斷拓展, 常住人口超過1.3億,常住人口城鎮化率提高8個百分點以上,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年均增長10%以上。綠色發展起勢見效,生態文明建設取得明顯成效,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對外開放格局穩步優化,與東盟等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經貿合作日益 密切。
同時,長江中游城市群發展還面臨不少突出問題,主要是省際協商協作機制不健全,一體化發展水平偏低;中心城市對周邊輻射帶動不足,次級城市發展相對緩慢;關鍵技術攻關和創新成 果轉化能力不強,具備核心競爭力的產業偏少;營商環境有待優化,全方位開放格局尚未全面形成;長江污染治理基礎還不牢固,綠色低碳轉型任務繁重;新冠肺炎疫情的發生也暴露出安全韌性發展水平不高,防范化解重大風險能力較弱等問題。
秦尊文解讀《實施方案》稱,7年前,《長江中游城市群發展規劃》對長江中游城市群的定位是“一極三區”,即中國經濟發展新增長極、中西部新型城鎮化先行區、內陸開放合作示范區、“兩型”社會建設引領區。7年后,國家提升了長江中游城市群在中國經濟地理版圖上的地位,定位升級為“三個重要”,即長江經濟帶發展和中部地區崛起的重要支撐、全國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增長極、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重要城市群。
“特別是對于城市群的建設目標,由7年前的‘打造具有一定國際競爭力的現代化城市群’,升級成了‘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重要城市群’。”秦尊文說,實現目標的時間點也從2030年提前到了2025年。“目標提高了,時間提前了,國家對長江中游城市群寄予了厚望,將成為我國激發內循環的核心動力源。”
《實施方案》提出,到 2025 年,長江中游城市群經濟總量占全國比重要進一步提升,一體化發展格局基本形成,省會城市輻射帶動作用進一步發揮,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7%;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水平大幅提高,鐵路總里程達到1.4萬公里,基本實現城市群內主要城市間2小時通達;具有全國競爭力的先進制造業集群基本形成,產業分工更加合理、協作效率大幅提升,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年均增長 7%以上等。
作為參與編撰上述《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的湖北省政府咨詢委員,秦尊文最大的感觸是,發展長江中游城市群的主要任務不再僅僅只是湘鄂贛三個省的事,《實施方案》要求與之相關的各大部委都要承擔責任。
“比如促進都市圈同城化發展,除了湖北、湖南、江西省均需落實外,還點名國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也要落實。” 秦尊文舉例說,打造軌道上的都市圈不僅離不開交通運輸部的支持,相關央企(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也納入責任范圍。
盤古智庫學術委員、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葉青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城市之間的融合、企業之間的合作,是做大城市群的關鍵。以“G60科創大走廊”為例,橫跨三省一市九個城市,長三角城市群已經形成了超大城市—中心城市—中小城市(縣城)—鄉鎮的城鎮化網絡格局,這都得益于城市之間、企業之間的合作。在前50名城市中,長三角有17個城市入列,而中三角只占3席,中三角城市間、企業間的合作亟待加強。
秦尊文說,“十四五”期間,長江中游城市群將迎來深度融合發展的關鍵期,同城化、互聯互通、協作互補、共建共促都將成為關鍵詞。
此外,建立健全長江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多元路徑,是國家給予長江中游城市群的新發展機遇。
《實施方案》提出,要全面完成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開展生態產品信息普查和動態監測,形成生態產品目錄清單。先行開展以生態產品實物量為重點的生態產品價值核算,探索將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結果應用于相關績效考核、生態保護補償等方面,開展針對特定地域單元的生態產品價值評估探索。支持武漢建成運行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鼓勵申辦生態產品推介博覽會。推廣生態資源資產經營管理模式。大力發展綠色金融。
責任主體分別為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 部、水利部、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