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湖北相關部門發布的通知顯示,湖北將全面實行職稱電子證書的施行。關于實施范圍、使用效力、管理權限、查驗方式等內容。詳情見正文介紹。
4月6日,湖北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關于實行專業技術職稱電子證書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在全省實行專業技術職稱電子證書,切實提升職稱領域政務服務質效。
從2021年度開始,全省范圍內經各有關單位批準取得的高、中、初級職稱,全面實行職稱電子證書。
實行職稱電子證書后,原則上不再發放紙質證書。已發放的原紙質證書繼續有效。
原紙質證書因遺失、損壞、證書信息有誤等情形需申請補發的,按程序審核、錄入相關職稱信息數據后制發電子證書,不再發放紙質證書。
職稱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力,表明持證人具有相應級別職稱,可作為我省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崗位聘任或執業注冊的有效憑證。
我省職稱電子證書統一使用“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職稱證書專用章”電子簽章,設置“批準單位”字段體現職稱管理權限,按照“誰批準、誰負責、誰解釋”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
本人可通過“湖北政務服務網”,經實名注冊登錄后,進入“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查驗”事項,根據提示進行職稱證書查驗、下載和打印。
相關單位或人員可通過上述渠道或直接掃描職稱電子證書二維碼進行查驗。